為規范企業國有資產評估行為,近日,杭州市國資委研究制定了企業國有資產重大評估項目專家評審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杭州市國資委負責組織實施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重大評估項目專家評審工作。明確了涉及企業改制項目、市政府批準實施的經濟行為項目、評估前賬面資產總額在3億元以上(含3億元)項目等資產評估報告都應當進行專家評審。《辦法》對評審專家的入選范圍和標準也作了明確規定,入選專家庫的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專業人員應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驗,市國有資產營運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水平,且工作八年以上。同時,《辦法》還明確了專家評審的原則、審核的主要內容以及在評審期間的權利、義務和應當回避的情形。
該《辦法》是杭州市國資委繼建立企業國有資產重大評估項目評審專家庫之后,又一項加強國有資產評估監管工作的有力舉措,將對規范企業國有資產評估行為,確保評估結果科學、客觀、公正,切實維護出資人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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