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9-08-27
為切實維護好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近日,泰安市國資委對省國資委《關于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發[2008]139號、[2009]49號文件的通知》(魯國資企改〔2009〕9號)進行了轉發,全面部署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及兼職行為工作,要求所屬各縣市區國資局、市屬企業等有關單位嚴格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及省國資委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清理,并限期整改。若存在不符合相關規定情況的,要求各縣市區國資局和市屬企業要按規定時限進行糾正并上報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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