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做好湖北省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工作,確保企業穩定,近日,湖北省國資委發出了《關于做好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工作確保企業穩定的通知》(鄂國資改組〔2009〕227號),就做好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提出四條意見:
一、要明確改制重組目標。改制重組的目標是為了加快發展,促進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出資企業要緊緊圍繞加快發展這個主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自身實際,研究制定改制重組計劃,找準主業定位,明確發展方向,調整經營模式,創新發展思路,正確處理好規模與效益、專業化與多元化、產品經營與資產經營的關系,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促進自身不斷發展壯大。要著力吸引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的跨國公司、知名企業,包括中央企業、省外國有大企業、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參與改制重組,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把有規模優勢、競爭實力和產品特色的骨干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要按照“主業相同、產業相近、行業相關”的原則進行資源整合,集中力量發展主業、突出主業、做強主業,努力使國有資本集中在產業鏈的關鍵環節、價值鏈的高端部位,不斷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要堅持改制重組原則。一是堅持正確的改制重組方向。要以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為目標,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使股份制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二是堅持優進劣退、優勝劣汰。實現由以退為主的改制向有進有退和做大做強骨干企業為目標的重組轉變。國有資本既要向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聚,也要在具有優勢的競爭性行業發揮功能作用。三是堅持規范操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規范改制重組的政策規定,嚴格產權交易和股權轉讓程序,促進有序流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四是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相結合。實現出資人管方向、企業抓實施,以企業為主體,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五是堅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職工對企業改制重組等重大事項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有關事項的決定權,充分調動和保護廣大職工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的積極性。六是堅持堅持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加強領導,統籌規劃,慎重決策,穩妥推進,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確保企業和社會穩定。
三、要規范改制重組程序。出資企業改制重組要做到政策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企業健康發展。要加強對改制重組全過程監督,把好方案制訂和審批、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產權轉讓、投資者選擇、職工安置等關鍵環節,堅決制止低估賤賣、自買自賣、暗箱操作等不規范行為。國有獨資企業引入非國有投資者的改制重組方案和國有控股企業改制為國有資本不控股或不參股企業的方案,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改制重組的政策法規嚴格審批,不能以簡化程序為名而逃避監督。企業改制涉及財政、勞動保障等事項的,須報經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國資委協調審批;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審批事項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報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要充分發揮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作用,國有獨資企業引入非國有投資者的改制重組方案和國有控股企業改制為國有資本不控股或不參股企業的方案,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充分聽取職工意見;職工安置方案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改制重組。
四、要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出資企業的改制重組是關系企業長遠發展的大事,必須切實加強領導,規范組織實施,明確工作責任,落實保障措施,做到改制重組和企業生產經營“兩手抓、兩不誤”,確保企業和社會的穩定。要深入細致地做好宣傳發動和思想工作,宣傳政策,釋疑解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不斷增強職工的改革意識,使職工成為改制重組的支持者、參與者、監督者和受益者。要認真做好企業職工信訪接待工作,解決好職工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企業改制重組、職工安置、產權轉讓、信訪維穩等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省國資委報告,依法依規進行處置。要建立健全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好處理群體性事件的應急預案,深入排查并化解不穩定因素,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改制信訪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發生,確保改制重組的順利進行,為企業科學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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