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政府出臺《關于理順市屬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加快推進企業改制的通知》,對市屬國有企業管理體制理順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理順。按照《企業國有資產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理順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對資產規模超過1億元的10戶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授權國資委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對15戶市屬國家出資企業由市國資委和市直相關部門、單位共同管理,待時機成熟逐步理順管理體制。
二是規范。嚴格規范國家出資企業管理,對市屬重點國有獨資企業實行公司制改造,建立和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董事會、監事會,加強企業投融資、財務預算、風險防控等管理,確保企業規范運作,科學發展。
三是改制。建立企業主動、出資人推動、主管部門配合的工作機制,對18戶市屬國有(集體)中小企業采取整體改制、資產整合、關閉破產等措施,加大國有資本改制退出力度,不斷調整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部門管理事業單位出資的國有企業,原則上也逐步實行事改企改制,實現國有資本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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