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9-07-31
為進一步規范內部財務管理工作,全面推進廉政建設,青島市政府國資委認真落實內部審計有關規定,積極健全內部審計機構,明確工作任務,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內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健全內部審計工作機制。根據青島市政府辦公廳和市審計局有關文件要求,市國資委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制定下發了《關于確定內部審計職能工作的通知》,確定了市國資委內部審計工作的內容和范圍,明確由委主要領導負責內部審計工作,確定監察室為內審工作職能處室。
二、充實內部審計工作力量。專門從工作人員中選出精通財務、審計業務的專業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在此基礎上,組織內審人員參加了市審計局組織的培訓學習,進一步提升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認真履行內審工作職能。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2008年度內部審計工作的通知》,組織人員對委機關及委屬事業單位2008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全面掌握委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資產、資金和財政財務收支等有關情況,形成內審工作報告報委主任辦公會研究。委主任辦公會對內審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三項要求:一是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內部審計結果,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分析找準存在問題的癥結;二是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方案,整個落實情況及時形成專題報告;三是要求各有關處室和委屬事業單位在今后工作中,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內部財務制度,嚴格執行有關財務規定,嚴禁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