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青島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工作,健全監督檢查機制,規范國有產權轉讓行為,按照監管機制動態化、監管方式科學化、監管手段信息化的總體要求,日前,青島市國資委、監察局、工商局、地稅局聯合發布了《2009年度企業國有產權稽查工作實施意見》。《意見》要求:一是建立產權稽查長效工作機制。完善稽查平臺功能建設,延伸監督檢查工作鏈條在各區、市建立相應的產權交易監督管理機構;建立覆蓋全市的產權信息監測網絡,對各區(市)國有資產的分布、使用狀況實施全面掌握,動態把控。二是開展年度專項檢查工作。對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各市直單位、區(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專項檢查按照企業自查、重點抽查及反饋整改三階段進行,檢查活動為期三個月。三是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積極籌備產權掛牌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工作;發揮市稽查辦在產權稽查方面的專業優勢,積極做好各項舉報的受理、查證和回復工作;配合青島市國資委調查處理經濟責任審計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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