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全面的動態監管體系。圍繞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資本控制力、規范國有股東行為、強化監督檢查等方面,研究出臺《關于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從政策層面進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體系。對青島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國有股東開設證券賬戶、持股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摸底調查,對國有股權統一加設了“SS”標識,進一步落實了國有單位證券賬戶備案制度,建立了上市公司國有股東信息庫。
二是強化動態監管措施。研究確定了7家上市的國有股最低持股比例,強化了上市公司反收購預警及應對機制。在青島啤酒上市公司股權變動中,通過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積極協調有關各方,確保了青啤公司的國有控股地位。建立健全了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快報制度,截止目前,已累計形成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快報38條。
三是重點推進上市公司戰略重組和再融資工作。順利完成青島海信收購ST科龍工作,成功促成了青島雙星和青島堿業定向增發及青島啤酒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工作,總募集金額達23.5億元。目前,海信電器15億元的定向增發工作正在推進中。通過資本市場再融資,使企業能以較低成本解決資金緊缺問題,促進企業產品結構的優化升級和新經濟增長點的培育,有利于保持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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