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順市屬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將國資集團公司所屬6戶企業成建制劃轉給市鐵路局管理,將國有資本參股的交通銀行、齊魯證券、金橋免稅品、蔬菜公司等企業國有股權改由市國資委直接持有。
二是調整企業股權結構。市國資委以持有的威海國資集團1300萬股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北洋集團2991.45萬股進行置換,北洋集團改組為市屬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
三是整合閑置資源。將已停業的威海藍光機電公司持有的威海東寶燃氣工程公司8%的國有法人股權劃轉市煤氣總公司,充分發揮東寶燃氣公司管道煤氣安裝資質作用。
四是積極處置因股東原因引起的股權調整。針對新力熱電有限公司港方因資金鏈問題轉讓股份和威海濱田印刷機械公司日本投資方解體的特殊情況,積極協有關部門制定應對措施和股權受讓方案,最大限度地保持企業正常運轉,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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