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落實泰安市委優化發展環境責任制,泰安市國資委近日制定出臺了《2009年優化發展環境工作意見》。意見明確了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建設、依法推進國企改革、做好信訪穩定工作、推進國有經濟可持續發展、加強委機關自身建設等優化發展環境責任目標。要求全體機關干部自覺樹立起“優化發展環境人人有責”、“人人都是發展環境”的觀念,在全委上下形成優化發展環境的共識和合力。對所承擔的年度工作任務和目標,結合實際,通盤考慮,研究制定出具體的工作計劃,將任務明確到崗位、落實到人頭、具體到時限,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同時做好結合的文章,把優化發展環境工作與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相結合,做到兩促進、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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