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調查摸底。采取企業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對50多戶市屬國有及國有控參股企業職工持股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分析職工投資持股與本企業的關聯交易程度。
二是嚴格控制職工持股企業范圍。鼓勵國有企業職工自愿投資入股參與本企業改制,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本企業所出資各級子企業、參股企業股權。
三是對持有所出資各級子企業股權等問題進行整改。按照《公司法》和國務院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要求,分別采取辭去在本企業所任職務、一次性轉讓全部股份或分階段轉讓所持股份等方式,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持股行為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
四是明確股份轉讓定價。在國有股東與自然人之間轉讓股份的,經資產評估后確定轉讓價格;在自然人之間轉讓股份的,以所在企業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為依據,由股份轉讓雙方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目前,威海北洋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12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直接或間接持有子企業共計2841萬股的股份,已經率先完成整改工作,達到了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其中,山東新北洋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整改,為企業上市掃清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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