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制定出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市管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等辦法,擬定外派監事會和財務總監、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國有產權轉讓、企業重大失誤責任追究、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企業內部審計管理等方面制度辦法。
二是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監督機制。切實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全面啟動市管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財務決算審核、年度統計報告和每月財務快報制度,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監督約束機制,規范企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斷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
三是切實加強產權管理。做好有關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嚴把資產損失核銷關,強化企業擔保管理,做好企業改制中產權審批處置,主動參與全省產權交易市場整合工作,規范企業國有產權進場交易行為。08年審批擔保事項35個,擔保金額59,192.5萬元。
四是嚴格落實經營目標責任制。對市管企業負責人確定年度和任期經營目標,與11戶市管企業簽訂了經營業績責任書,嚴格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薪酬、獎懲、任免掛鉤,真正做到經營者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
五是扎實開展收入分配管理。完成了16戶企業負責人07年度基薪測算工作,公布08年度預發基薪方案,積極爭取市管企業病退人員指標,有效保障了病退人員權益,開展市管企業勞動保障年檢工作,清理欠繳的各種勞動保險5960多萬元,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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