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國資委、財政局、建委、市政公用局和交通委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青島市國有城市公共服務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的實施意見》。
一是強化了對城市公共服務類企業負責人社會效益指標的考核力度。該類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和社會效益指標兩部分,經濟效益指標占40%權重,而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安全運行、用戶滿意率、行風評議及市政府重點工作目標和特定工作任務等社會效益考核指標占60%權重,體現了市委、市政府著力加強事關民生問題的考核力度,鼓勵引導公共服務企業更好地承擔起社會責任,實現企業健康發展。
二是明確了該類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標準體系。城市公共服務企業主要承擔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經營業績主要體現在任務的完成程度、服務質量及安全運營等情況,屬“準公務員”性質,其負責人的薪酬不宜有較大激勵空間。為此,企業負責人的年薪采取了標準薪酬加薪酬系數的方式確定。
三是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城市公共服務企業的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工作由青島市國資委統一組織,財政局、建委、市政公用局和交通委等相關職能部門分別按行業管理要求進行考核。多部門參與考核,有利于加強行業監管和實現有效制衡,更能體現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使考核工作向服務終端延伸,推動企業改進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全市經濟更好更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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