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9-02-17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以及新《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國有資產法》的頒布實施,1985年起實行的國有企業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干辦法及行政審批的管理方式,在許多方面已不能滿足工資總額管理調控的要求。為此,福建省政府國資委決定改進所出資企業工資總額調控管理方式,從2009年起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以利于實現企業工資分配的效益導向與市場化原則相結合,利于出資人依法調控與企業自主分配相結合,利于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正常增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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