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進一步完善國資監管體制,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繼續探索市級國資監管體制“管資產、管人、管事”如何結合、出資人職能如何到位、縣級國資監管體制如何建立等重大問題。對出資企業管理,明確并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權責,加大對企業產權代表、董事、監事監督管理力度,逐步形成有效的運行和制衡機制。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法》,探索建立適應本市國資監管的相關制度。探索建立國有產權監督體系,對企業投融資、重組改制、清產核資、產權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份轉移等重大問題實行事前控制、事中約束、事后檢查的全過程監督。指導企業完善重大投資決策、管理、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對企業投資管理情況的考核,不斷提高投資決策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
二是以改革統攬國資監管工作全局,提升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質量。采取破產、清算、注銷等方式,對“三無企業”適時進行改制;穩步推進已進入破產或改制程序企業的改制工作;扎實做好政策性破產工作;及時排查改制企業職工權益兌現情況,督促企業及時保障職工權益。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受讓、質押等行為。對國有股無話語權的參股企業及一直未進行分紅且后期也沒有分紅意向的企業,在條件成熟的前提下,適時通過產權交易市場進行國有股權轉讓,盤活國有資產。集中研究國有產權轉讓方向,進一步收縮國有資產投放面,調整國有資產投向,更好地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是以直接管理為總抓手,全方位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扎實做好直接管理全面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清產審核情況,拉出各單位房產、土地清單,本著先易后難原則,分期分批辦理房產和土地的劃轉移交,實現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房屋、土地的直接管理。對劃轉到市國資委名下的土地房產,根據具體情況統籌運作,確保該項資產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嚴格資產處置審批程序,形成一套相對固定的國有土地、房產處置審批程序。探索建立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和對外投資審批流程,規范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行為和對外投資審批行為,適時開展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出借情況專項檢查。繼續完善“三帳一體”管理體系,進一步加大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數據的分析和利用,實現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數據的動態管理。
四是加強黨建和反腐倡廉建設,為國資監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建立完善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認真抓好企業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理清現代企業制度條件下董事會、黨委會、經理層的職責定位,探索企業黨組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個環節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方法。以“四好”創建為重點,抓好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努力提高企業領導班子戰略決策、經營管理、市場競爭、自主創新、應對復雜局面五個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以確保國有資產安全為重點,加快構建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教育、制度和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對企業重大決策、選人用人、工程項目、抵押擔保、產權交易等關鍵環節的監督,嚴格選聘中介機構,公開、公平、公正實施產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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