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爭三年實現國企改革發展五項新突破
福建力爭三年實現國企改革發展五項新突破

文章來源:福建新聞網 發布時間:2009-01-24
二十多年前,福建五十五位國有企業廠長經理一封“請給我們‘松綁’”的呼吁信,曾吹響了中國國企改革的號角。今年新年伊始,福建推出“關于加快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計劃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在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大公司大集團戰略、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高、國資監管制度建設等五方面實現新突破。
突出的具體目標是,福建力爭三年內基本完成新一輪省屬國有企業重組和結構調整,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培育打造一批競爭優勢明顯、能引領和帶動福建產業發展的龍頭企業。
福建在“意見”中提出,對有比較優勢的冶金、石化、船舶、汽車、造紙、物流、外貿、電子信息、建筑施工等企業,要通過重組整合、收購兼并等方式加快發展,吸引各類社會資本共同發展;對資本集約化程度低、技術含量少、競爭優勢不強的企業,要加大改組力度,促進國有資本有序退出;對競爭性領域中資產和業務較為分散的中小企業,鼓勵外資、民營參股、控股或整體收購。
在培育發展大公司大集團方面,福建將支持國有企業與有實力的境內外企業合作,支持和推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盈利能力強、成長性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改制上市,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發展,重點在礦產資源、原材料、能源等領域開拓市場;力爭三年內有十家以上國有大型企業集團進入全國五百強,資產總額百億元以上的龍頭骨干企業達二十家,占全省國有資產總量達七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