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國資委對出資企業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福建國資委對出資企業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文章來源:福建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8-12-26
一要繼續推進改革總體方案的實施,在對前一階段改革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評估基礎上,及時根據實際情況對方案進行調整,確保完成三年權屬企業改革工作任務。
二要積極推動部分省屬企業整合重組工作,做到“思想不亂、隊伍不散、生產有序、安全穩定”,確保整合重組工作有序推進、順利實施。
三要認真學習領會《勞動合同法》,既維護好企業和職工的利益,又強化企業的管理。
四要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以“海西應先行,國企走前頭”為活動載體,以改革促發展,把握當前保增長、擴內需的有利時機加快發展,促進企業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