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加強對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推進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近期,蘇州出臺了《蘇州市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明確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是其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和操作主體,應依照《指導意見》,建立健全對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并統籌好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中不同年度間薪酬水平的綜合平衡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要根據所屬企業的企業類型、行業特征、資產特性、營運特點等合理設置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體系及其權重,以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并注重發揮獎懲機制在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中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同時鼓勵開展經濟增加值等考核方法的探索和實踐。《指導意見》就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的延期兌現制度提出了原則要求和具體指導意見,一般情況下延期兌現的比例在20%~30%之間,當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水平超過正常平均水平時,應適當提高延期兌現薪酬的比例。此外,《指導意見》還就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對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的范圍、工作內容、考核方式、考核管理、履行程序等作了原則規定,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意見或建議。
為保證《指導意見》落到實處,蘇州市國資委將建立巡視制度,不定期開展對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所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的專項檢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