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省屬企業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省屬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行為,由遼寧省國資委紀委代省國資委起草的《遼寧省省屬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近日已經省國資委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即將出臺實施。
該《辦法》適用省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對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監管規定以及企業規章制度,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企業資產損失負有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的國有企業相關領導人員進行責任追究。《辦法》一是明確了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要把握三個原則。即:權利和責任相統一;責任追究和資產損失程度相適應;教育和懲戒相結合。二是明確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職責。省國資委按照產權關系負責省屬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查證資產損失情況,進行責任認定及相應處理。三是明確資產損失責任的范圍。考慮可能造成資產損失的各種風險,明確企業經營管理中造成資產損失需要追究的各類情形,基本涵蓋了企業的各種資產損失;四是明確資產損失金額劃分標準。根據企業資產規模,按照資產損失金額和影響程度劃分為“六段”、“四檔”,使《辦法》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五是明確資產損失責任人處罰標準。明晰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禁入限制,使企業領導人員對造成資產損失所要承擔的責任和處罰有心里預期,對違規行為起到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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