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監管法制工作是保障國資委依法行權履責的前提和基礎,是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手段。2006年以來,按照省國資委的總體部署,各級國資委和監管企業逐步加大力度,積極推進國資監管法制工作,在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推動企業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做好國資委系統“五五”普法、協調處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開創性的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
一、加強國資監管立法工作,全省國資監管法規體系初步形成 近年來,省國資委結合實際,緊緊圍繞職務壓力、過程監督和責任追究“三個機制”建設,出臺了48項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各市(區)國資委也制定了180多項地方性規章。全省國資監管法規體系初步形成。
一是進一步健全出資人監管法規體系,為有效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和維護出資人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省國資委圍繞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定了目標考核、責任追究等多項規范性文件,強化了出資人的監管,建立了對企業負責人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完善了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等多項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國有產權管理,建立起了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制度保障。制定了財務預決算、責任審計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了國有資產統計評價和財務監管工作的制度框架。全省國資監管系統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有效防范了國有資產的流失,保障了出資人的權益。
二是加強推進企業改革發展的制度建設,積極運用法制手段規范國有企業的改革改制和調整重組。在推動企業改革發展的過程中,堅持法規先行,制定了政策性破產、企業改制、調整重組、企業辦社會職能移交等方面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形成了適應陜西國企改革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依法依規推動了企業改革改制各項工作的深入,有效防范了改革改制中各類矛盾和問題的發生,社會和企業穩定形勢明顯好轉。
二、重視推進企業法制建設,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進一步建立
省國資委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統一部署和具體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重點推進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取得進展,為推進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和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2006年8月,省國資委出臺了《關于開展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對省屬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行了總體安排部署。按計劃在陜汽集團等6戶企業進行了試點,在檢查驗收的基礎上,又在延長石油集團等12戶企業重點推進。各市(區)國資委也在38戶企業推行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全省國有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取得明顯進展,法律顧問在經營決策、合同管理、制度建設等方面日益發揮出重要作用。
二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逐步建立,為防范法律風險和發揮法律顧問作用提供了機制保障。省國資委全面加強了對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指導,企業初步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總法律顧問牽頭、法律部門與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機制,法制工作的重點也由以處理經濟糾紛為主擴展到參與企業改制重組、對外投資、招投標、技術引進等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上來。法律意見書制度全面實施,企業基本實現了“決策先問法,違法不決策”。企業合同的法律審核進一步實現了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是積極協調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作出了重大貢獻。各級國資委都加強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協調管理,規范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防控、處理、備案和協調工作。省國資委積極與各級司法機關建立了國有企業涉訴案件溝通機制,在處理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西安、寶雞、咸陽等市國資委也積極與司法機關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和法律專家調處制度,為企業處理好法律糾紛案件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以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為重要內容的“五五”普法工作逐步展開,在國資委系統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 國有企業普遍建立了層層負責、層層把關的工作機制,部分企業還制定了普法工作量化考核辦法,有力地推動了“五五”普法計劃的順利實施。各級國資委和企業通過舉辦培訓、講座、討論、自學等多種形式,不斷提升國資委工作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者依法管理和服務的能力與水平,國資監管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質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兩年多來全系統共舉辦各類培訓班200多次,接受培訓的總人數達到10萬多人次。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確立,在市場經濟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市場競爭變得空前激烈、異常復雜,法律風險也越來越多。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進一步完善,企業面臨著日趨嚴格的法律政策環境,直接影響著企業的內部管理秩序和對外經營活動。我省國有企業正進入一個高速發展階段,企業管理的難度和經營風險越來越大,但企業內部制度建設還沒有跟上高速發展的步伐。這對國資監管法制工作提出了新挑戰。同時,國資監管法制工作還有許多薄弱環節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
今后三年,是我省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省國資委的中心任務是: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建立比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打造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緊緊圍繞當前中心任務和今后一段時間的主要工作,省國資委確定了今后三年國資監管法制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國資委依法行權履責能力和防控法律風險能力為目標,以加強國資監管法規體系建設和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為重點,全面做好國資監管法規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法制宣傳教育、指導企業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等工作。力爭用三年時間,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全部設立法律事務機構和總法律顧問;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把關率要達到100%;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重大案件,基本杜絕違法經營引起的新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企業法律工作要在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做強做大上發揮保障作用。基本健全“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企業法律工作制度,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在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
實現監管企業法制工作新的三年目標,要切實抓好以下重點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法規體系。要適應當前需要,緊緊圍繞國資委的中心工作任務開展立法,積極探索國資監管的有效途徑和方式,通過立法來總結和規范體制創新的成果。要建立起立法和制定規范性文件的基本規則,嚴格立法程序,保證立法質量。要注意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抓緊完善與《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相配套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是繼續推進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在監管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中全面推行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加快完善企業法律管理體系,建立企業內部上下聯動的法律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企業法律事務機構職能,發揮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在重要經營決策、企業合同中的審核把關作用。加強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的人才建設,力爭到2011年底,監管企業總法律顧問專職率達到100%,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中具有執業資格的比例要達到50%以上。
三是加快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依法完善企業規章制度,進一步夯實企業管理基礎,規范企業決策、經營管理的各種行為。以重要經營決策和企業合同的法律審核為基礎,建立完善的法律論證把關工作制度。以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防控和處理為抓手,建立企業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預警機制,落實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的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堵住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的漏洞。
四是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依法管理和保護。指導企業完善知識產權依法管理和保護的機制和制度,提高知識產權的維權意識和水平。積極參與國內外各類標準的制訂,主動取得標準制定的話語權。加強企業重組改制、合資合作、對外投資、人才流動等領域的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防止知識產權流失。積極應對知識產權法律訴訟,依法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
五是積極開展“五五”普法宣傳教育活動。指導監管企業根據“五五”普法規劃,按照新的三年目標要求,創新普法方式,把日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本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制度作為普法培訓的重要內容。將法律學習納入本企業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內容,形成企業負責人定期學法制度。把增強法制意識、提升法律素養作為評價企業負責人素質的重要內容。定期組織法律輪訓,促進“法律進決策、法律進業務、法律進部門、法律進班組”,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經常化、固定化、長期化,為培育和構建企業“合規”文化、提升監管企業軟實力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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