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政府國資委根據年度財務決算工作總體安排,為保證決算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工作質量,組織開展了2008年度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備案相關工作,印發了《關于做好2008年度財務決算有關備案工作的通知》,標志著2008年度青島市市管企業財務決算工作正式啟動。
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對2008年度決算工作的部署,青島市政府國資委結合本市企業實際對財務決算工作提出了相關要求:一是對市管企業本部及下屬有實質控制權的正常經營的各級子企業全部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分別填報全套財務決算報表;對關停并轉非持續經營企業,雖不納入財務決算范圍,但也必須按照決算要求填報相關資料;二是在重大財務事項備案同時,要求各市管企業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將限額以上的重大投融資、擔保、資產采購、資產處置、大額資金往來、資產減值準備轉回和核銷、會計政策與會計估計變更等重大財務事項報委備案或核準;三是對審計事務所選聘、審計費用以及工作時限等做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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