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太原市委政法委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了2006年度政法創新課題之一‘推進國企破產案’的最新進展情況。
2006年至2007年,太原市列入政策性破產的16戶企業中,太原銅業公司等4戶已于2006年12月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去年2月8日市中院下達破產裁定后,于3月8日正式啟動企業破產工作,并于當年12月份全部完成職工安置;2007年8月國家下達我市破產項目啟動計劃的12戶企業中,太原燈泡廠等9戶企業經法院受理裁定,已進入破產操作程序。在12月15日前,太原變壓器廠等3戶企業即將進入破產操作程序。預計12戶企業在今年年底將一次性安置職工7938人。屆時,市屬16戶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將基本完成,標志著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用兩年時間完成國企改革目標任務將全面告捷。
市國資委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政策性破產是國家從1994年起實施的一項支持國企改革的政策。2008年后國有企業將不再實施政策性關閉破產,按照市場經濟規律,依法實施破產。已列入國務院兼并破產計劃的我市16戶國有企業破產工作,有望在今年年底取得突破性進展。
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推進國企破產案'創新課題實施以來,市中院已審理或者正在審理的市屬、省屬國企破產案件有43起,涉及安置職工6萬余人。為了更好地推進該創新課題實施,市中院于今年6月成立了專門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的民事審判第五庭,受理10起市屬和8起省屬國有企業破產案件,正在受理審查4起國企破產案。
市委政法委負責人表示,今后,市委政法委將陸續召開新聞發布會,及時向社會通報各個政法創新課題的最新進展情況,以有效促進政法創新課題實施,實現法治惠民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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