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國資委嚴格行政事業(yè)單位投資管理
威海國資委嚴格行政事業(yè)單位投資管理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fā)布時間:2008-11-17
一是嚴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制度。對行政事業(yè)單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全面分析在市場、財務和法律等方面的風險;對重大投資項目建立專家論證制度,充分聽取意見、建議。
二是嚴格項目的科學決策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投資項目應履行辦公會決議,嚴格決策程序,科學評價、審慎決策投資項目,形成決議后報市國資委備案。
三是嚴格法律顧問參與制度。對投資項目特別是股權收購及市外境外投資項目,法律顧問全程參與,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要求內容完整、論據充分、結論明確,明確揭示風險,提出防范措施。
四是嚴格投資評價制度。每季度末,市國資委督促企業(yè)對投資行為進行評價,分析投資績效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