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南昌有關部門了解到,12家省屬國有企業下放南昌市管理,分別是:江西耐火材料廠、江西輕型汽車修理廠、南昌雙港實業服務中心、南昌硬質合金有限責任公司、省紡織工業供銷公司、江西物資儲運總公司、江西國藥有限責任公司、江西制藥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醫藥物資供銷公司、江西省醫療器械廠、江西金峰電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南昌金峰實業管理中心。
江西省國資委有關人士稱,企業下放地方后,將繼續推動企業的改制重組,職工安置費用的缺口部分,省里將按照“下放企業,不下放包袱”的原則給予補助。有關人士指出,下放部分省屬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權,有利于企業發展,有利于地方經濟的發展,有利于職工的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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