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實加強財務月度監測管理。加強了財務快報統計工作,逐步建立了財務快報統計體系,確定11戶企業作為監測的重點。加強了企業財務分析工作,每月從經營、效益、成本、資產、人力等指標的完成情況對財務運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建立財務信息報送系統,統一使用了2006年快報軟件。
二是切實加強財務決算管理。按照《山東省省管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管理辦法》,對企業財務決算報告編制、審計、披露、核準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對會計核算、風險管理、利潤與虧損等方面對企業決算報表進行了審核,加大了財務決算的審核力度。
三是切實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制訂了《威海市市屬國有企業預算管理辦法》,加強對企業投融資、現金流量、成本費用等重要財務事項及財務管理薄弱環節的預算控制。
四是切實加強審計監督工作管理。建立了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報告驗收、專項稽查抽查等三個環節的審計質量保證體系。規范了中介機構的選聘條件、選聘方式與選聘程序。
五是切實加強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管理。制定了《威海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將市屬企業負責人薪酬與企業的經營業績掛鉤,引導國有企業建立更加完善的“重業績、講回報、強激勵、硬約束”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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