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開應收款項管理專題會,研究應收款項的收繳方式與管理方法,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防止流失。
二是對應收款項進行認真清查與核對。經核查,應收款項涉及金額4.3億元,涉及企業14家,其中用于解決困難企業職工工資、保險費和政府借調用于扶持公益事業款項2.5億元,歷年企業借款、產權轉讓收入欠繳等款項1.8億元,同時組織專人對欠款、借款企業進行走訪調研,了解企業本年度生產經營狀況、償還借款及欠繳款能力,指導企業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幫助企業研究解決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保持良好發展態勢。
三是制定切實可行的企業還款計劃。與14戶企業簽訂了還款協議,規定具體還款時限。對多年拖欠借款且不按協議還款的企業,下發律事函,限定期限還款。四是協調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為保證出借資金安全,在征得市工商部門同意的前提下,對所有占用國有資產(資金)企業辦理了股權質押登記?,F已下發通知,所有欠款企業于10月底前必須到市國資委簽訂股權質押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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