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優化國有企業組織結構,提高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國有資本向高新技術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地方金融四大領域集聚的發展目標,按照無錫市委、市政府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要求,無錫市國資委對國有監管企業的投資情況進行全面清理,要求縮短企業管理鏈,減少管理層次,突出核心業務,強化管理控制,防范企業風險,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確保出資人職責層層到位。
一是組織國有監管企業集中清理。對現有六家國有監管企業,按照投資關系逐級進行全面清理。經清理匯總,國有投資企業(含參股)共有573家。
二是按照突出主業、縮短管理鏈的要求,明確要退出的企業和股權。國資委會同各監管企業進行研究論證,對于159家不屬于高新技術、基礎設施、地方金融、公共服務領域的二、三級參股企業股權和四級以下企業,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2008-2009年推進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制的實施意見》要求,全部處置完畢。
三是積極落實時間進度。國資委深入監管企業進行調研,對于要退出的企業逐家進行討論,從方案審批、審計評估、民主程序、掛牌轉讓到簽訂轉讓協議或辦理工商注銷每個環節落實時間進度,確保明年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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