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產權轉讓工作全過程進行統一協調、調度。
二是依托產權登記,嚴格監管產權變動行為。對全市175戶企業的產權登記進行全面檢查,實現了產權動態管理。規范產權轉讓行為,嚴格實行產權進場交易制度。
三是嚴把評估關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行公開聘用評估機構、資產評估結果公示、補充報告、專家評審等四項制度,層層把關,保證評估結果客觀、真實、準確,切實提高資產評估質量,有效維護國家權益。
四是嚴格審批程序,規范國有產權有序流轉。堅持“兩上兩下”的審批程序和“兩會一公示”制度,嚴格審核掛牌內容,合理確定產權轉讓底價,加大轉讓價款清繳力度,推進國有產權規范、有序流轉。
五是維護各方權益,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注重依法保護債權人和職工合法權益,協調理順各方面利益關系,確保產權轉讓和諧、穩步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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