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宜昌市財政局、宜昌市國資委在市財政局會議室召開了宜昌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會議。這次會議的任務是貫徹實施宜昌市人民政府《關于試行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通知》(宜府辦發[2008]20號)精神,研究部署宜昌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及培訓講解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報表編制工作。宜昌市財政局副局長李洪英、宜昌市國資委副主任李大權參加了會議并作了講話。
市財政局副局長李洪英指出,宜昌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自2005年就開始準備,經過學習、論證、考察,條件已趨成熟,特別是去年國務院頒布《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出臺《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省政府下發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文件,為開展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證。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試行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通知》,標志著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正式啟動。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明確要求,是促進政企分開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是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徑,是國家實施宏觀調控和加快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措施,各企業務必要提高對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工作的認識。
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意見,從今年開始對市國資委出資的11家企業試行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征收比例為:市屬國有獨資企業按企業年度凈利潤的10%上交;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按股東會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決議上交國有股權(股份)的股利、股息。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11家企業2007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自2008年開始收取。
會上,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相關科室負責人講解了《宜昌市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辦法(試行)》、《宜昌市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辦法(試行)》,并答復了與會者的提問。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的11家企業的分管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