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深化企業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切實抓好企業管理創新。
二是調整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在有效運營國有資本上取得新突破。推動國有資本向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和主業集中,壯大優勢企業優勢資產,抓好國有資本運營。
三是加強國資監管,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長效機制建設上取得新突破。健全國資監管組織和法規體系,加強國有產權管理和財務監督,強化對縣區的指導監督。
四是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企業黨建工作,在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上取得新突破。加強企業黨組織建設、文化建設和“四好”領導班子創建活動,為企業發展提供堅強的思想政治保證。做好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發展營造和諧環境。
五是加強國資監管工作隊伍建設,在提高依法履責能力上實現新突破。加強學習培訓,強化機關作風建設,增強服務企業意識,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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