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臺多項措施幫助特困高校畢業生就業
為解決好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湖南省日前出臺《關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從2008年起,凡經認定的高校特困畢業生,畢業前將由省財政按500元/人的標準提供一次性求職補貼,同時將獲得就業服務卡,在找工作過程中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特困生畢業前補貼500元 《通知》規定,特困生是指符合城鄉低保、零就業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等特殊情況,就業有困難需要幫助的山東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其中,升學、出國、參軍、指令性就業、暫無就業意愿的除外。
《通知》要求,從2008年起,凡經認定的高校特困生,畢業前由省財政按500元/人的標準提供一次性求職補貼。各高校要加強就業實習基地建設,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習基地的地域范圍和數量,組織未就業特困生到企業參加實習。
國企招聘須給特困生留崗位 各級政府要大力開發各類公益性崗位,對城市綠化、保潔、保安、交通協管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等提供的公益性崗位,優先用于解決特困生就業。
通過“雙向選擇”方式招聘畢業生的國有企業,要拿出一定崗位專門用于招聘特困生;凡接收應屆畢業生10人以上未接收特困生的,由設區的市或縣(市、區)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按照專業對口或相近的原則實行首次就業安置。通過公開招考方式錄用(招聘)畢業生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特困生。
從事個體經營可減免相關費用 各地要制定鼓勵各類用人單位積極接收特困生的政策措施,企業吸納特困生就業,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自主創業的特困生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費用減免政策;有創業愿望的,鼓勵參加創業培訓,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持《失業證》落實培訓補貼;對以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就業、辦理了就業登記并參加社會保險的特困生,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
人才中介推薦特困生有補貼 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針對特困生的特點和就業需求,組織他們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未就業的特困生可憑《失業證》,按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人才中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特困生提供免費職業介紹、就業指導、信息及政策咨詢等服務。對成功介紹已進行失業登記的特困生就業,且用人單位與特困生簽訂勞動合同的,每推薦成功1人由當地政府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全省擇業服務實現“一卡通” 實行特困生擇業服務“一卡通”。特困生在全省范圍擇業過程中,參加各類招聘考選活動、辦理戶口遷移和人事代理、查詢就業信息等,憑就業服務卡和身份證一律免收入場費、報名費、手續費、工本費等相關費用。
符合條件的山東省內高校特困生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向所在高校提交書面申請。各高校初審通過后在學校范圍內公示。經省人事廳審核后,錄入全省特困生信息數據庫,由各高校核發《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就業服務卡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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