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積極推進國有大型企業改制上市,具備條件的加快整體改制、整體上市,不具備條件的推動主業資產上市。
二是引導和支持國有獨資企業依托產權市場,通過轉讓產權、增資擴股等形式實現產權多元化。
三是完善股權結構。科學設定股權比例,對戰略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事關國計民生的企業,列入發展壯大的國有企業,確保國有資本控股地位。引進戰略投資者,以產品為對象,以技術合作為重點。
四是推動國有資本向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和主業集中。結合企業發展規劃,加大企業重組調整力度,打破地區、所有制和部門隸屬界限,推動國有資本向優勢產業和領域集中,向企業的核心業務板塊集中,加快培育對我市經濟發展有重大帶動作用的大企業大集團。
五是推動企業集中力量發展主業,擴大主業規模,提升主業盈利能力。堅持產業調整、產品經營與資本運營相結合,注重發揮資本市場優化經濟布局結構的作用。鼓勵支持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瞄準國內甚至世界一流水平,加快調整產品結構,淘汰落后生產能力,促進產業和產品結構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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