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切實發揮好業績考核對促進省管企業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導向作用。省國資委在廣泛調查研究、充分征求省管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訂了《山東省省管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并于2008年2月29日經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省政府有關領導對修改完善考核辦法十分重視,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同志提出明確要求:“要扎扎實實地搞好業績考核工作,切實發揮業績考核對省管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的導向作用。”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王仁元同志先后兩次做出重要批示, 要求“按科學發展觀要求完善修改考核內容及指標”。新考核辦法從以下方面進行了完善:
一是完善了業績考核內容。在突出經營績效考核的基礎上,將省國資委確定的主要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全面考核企業負責人的業績。
二是完善了分類考核指標確定機制。按照“同一行業、統一指標”的原則,除根據企業主營業務特點外,還根據企業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經營管理等情況,分類確定考核指標。
三是完善了考核目標值確定機制。企業經營績效目標值的確定實行縱向比較與橫向比較相結合,橫向比較引進全國同行業標準值,鼓勵企業與同行業先進企業對標。
四是完善了考核計分標準。業績考核計分實行分檔差別計分,根據目標值高低、所處檔次,確定不同的加分標準。企業提報的考核目標值所處檔次較高,加分難度就小;反之,企業提報的考核目標值所處檔次較低,加分難度就大。
五是完善了考核結果確認機制。嚴格把握客觀因素調整,除產權變動、承擔政府政策性業務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調整考核結果外;價格調整、稅率變動等其他因素影響不作調整。
六是完善了考核獎懲機制。加大了對企業負責人獎懲的力度,對于任期內各年度和任期業績考核結果均為A級的,另外給予一年基薪的獎勵;對于年度考核結果由D級降為E 級或連續兩年為E級,以及任期考核結果為D級、E級的,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進行崗位調整、降職使用或免職(解聘)。
七是完善了董事會試點配套機制。對已開展董事會試點的企業,只要外部董事超過半數,董事會建設比較規范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將授權董事會進行。
八是完善了企業價值創造機制。鼓勵企業試行經濟增加值(EVA)考核,經濟增加值較上年提高的,給予適當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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