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新規 老板工資漲幅不得高于職工
南京出臺新規 老板工資漲幅不得高于職工

文章來源:南京日報 發布時間:2008-04-03
國有企業的工資管理將有新辦法。日前,由市國資委制定的《南京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即日起,市國資委監管的9個集團及下屬企業的工資總額將納入統一管理,確保在企業效益增加的情況下,職工工資收入將同步提高。
市國資委考評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工資總額管理主要分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使用計劃兩種,效益較好的企業采用工效掛鉤形式,工資總額要與企業利潤掛鉤,每年初,參照企業上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利潤總額,市國資委將核定一個工資總額,各企業在總額范圍內進行分配。一些效益不好的企業可實行工資計劃管理,如果上一年減少虧損或者扭虧為盈的企業,可按照市政府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規定的基準線增加工資計劃;上年效益持平的企業,可按工資指導線的下線增加工資計劃;上年虧損增加的企業,工資計劃可適當核減,但核減量一般不超過上年清算工資總額的10%。
市國資委還可針對具體情況增減工資總額,如果企業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本市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80%,或已2年以上未增加工資的,那么該企業第二年的工資總額將適度增加;如果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達到或高于本市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其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將被控制。
據介紹,市國資委每年要對企業上一年工資總額發放情況進行清查。比如說,該企業當年實際發放工資大于年初所定下的工資總額,其超出部分將在下一年度工資總額中扣減。相反,如果當年實際發放不足,差額部分可以轉入下年使用。“有些企業的工資是計件發放的,職工可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來確定計件單價,但計件單價不超過兩年就要調整一次。還有一條,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增長比例不低于企業經營者年薪的增長比例,這也是為了確保在企業效益增加的前提下,能夠將更多的利潤惠及普通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