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召開專門會議,將今年海南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成9大項40項具體工作,分別明確牽頭及配合部門,將工作責任分工到位。
根據部署,今年海南省反腐倡廉建設一是特別強調了抓好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最近印發的《海南省2008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意見》,把加強對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放在了首位,分成4項任務,由有關部門牽頭抓落實。二是把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部署要求解決的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的任務多達12項,這些工作都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切身利益。
任務分解還認真貫徹了“三個更加注重”的要求,進一步加大了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力度,對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司法監督制度、加強財政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推進投資體制改革、完善招投標監督管理制度和產權交易制度等7個方面作出了部署。
近些年來,在國有企業改革重組中,由于一些國有企業內部監督管理沒有跟上,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隨著教育投入的加大和教育市場化的演變,高等院校也已不再是人們傳統觀念中的“清水衙門”,在基建、采購、招生等方面都出現了案件易發多發的苗頭,應當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因此,今年的責任分工將這兩個領域的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單列了出來,作了專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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