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將依法經營和廉潔從業與企業經營業績相掛鉤的新考核辦法,將從今年起在四川省屬國企內實施。
2月17日獲悉,相關考核辦法已由省國資委正式下發,今后國資委在與企業負責人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的同時,將一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新下發的省屬國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試行辦法中稱,今年起省屬國企將建立業績、廉政相結合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機制。今后國資部門在對企業的考核中,將著眼于廉潔責任與經營責任一起落實;突出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通過考核嚴格規范從業行為。同時考核結果,將與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績效年薪相掛鉤。
省國資委提出,今后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必須堅持效益、獎懲、廉潔等相統一的原則。國資委在與企業負責人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的同時,將一并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在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進行考核的同時,將一并考核其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以此同步落實經營責任和廉潔責任。
新辦法中,國企廉績考核將主要采取民主測評和組織檢查兩種方式進行。其中對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民主測評,將占考核總分的三成;對企業年度反腐倡廉任務完成情況的檢查評分,將占考核總分的七成。考核中將以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為重點,嚴格規范從業行為,把企業領導人員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的情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把民主測評作為考核廉潔從業的重要途徑。今后國企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考評得分,將占整個責任制考核總分的重頭。
為通過考核促進國企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新的考核辦法強調了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薪酬掛鉤的原則,同時硬化了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辦法稱,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對未達到相應分數的,將扣減企業負責人績效年薪、降低企業領導班子業績考核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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