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動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方式由“政府主導型”向“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結合型”轉變。通過產權掛牌公開交易,先后引進了國內外知名大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
二是以市場機制實現國有資產增值最大化。以市場機制形成轉讓價格,有效解決了國有資產定價難的問題,實現了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過程公開、公平與公正。
三是加強監管與主動服務有機結合,不斷完善產權市場功能。積極發展國有產權轉讓進場交易和對外推介工作。2007年威海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全部進入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掛牌交易。
四是加大國有產權轉讓信息披露力度。通過網站、報刊等媒介,充分披露掛牌信息。去年以來威海市進場交易的9個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項目,征集的擬受讓方都在3個以上,通過競價,國有資產增值10186.99萬元,溢價率高達151%。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