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中慶燃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中慶燃氣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簽約儀式的成功舉行,標志著哈爾濱市城市公用事業國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哈爾濱燃氣化工總公司是1996年4月在原哈爾濱市氣化工程建設總指揮部基礎上組建的國有獨資企業,注冊資金58,091萬元,負責哈爾濱市煤氣生產、供應、管理和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的供應,生產經營煤炭、煤化工產品及城市管道燃氣工程設計和施工。總公司系統有在職職工16,469人,離退休職工2483人;總資產41.49億元,負債25.40億元,凈資產16.09億元,資產負債率為61.2%。 公司成立十年來,由于受制氣量小生產成本高、售氣價格受限價格成本倒掛、管理僵化機制不靈活等因素的影響,一直處于虧損經營狀態,該項目市政府及各方累計投入建設資金16.09億元,累計支付財政補貼76,120萬元,每年市政府還要投入大量資金用于供氣管網建設和維護。而且隨著城市發展,使用煤氣已經不能滿足城市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的需要,更不能適應城市發展清潔能源、優良生態環境建設的要求。因此,對哈燃化公司進行改革已勢在必行。
按照哈爾濱市創建“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的奮斗目標的要求,為了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向市民提供清潔環保、安全高效的燃氣資源,同時,創新城市公用事業國有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進而減少政府常年背負的巨額財政負擔,市委、市政府果斷決策對哈燃化公司進行重組改制,并確定了“整體策劃、分塊改制”的改制原則。改制后的新企業將自負盈虧,市政府取消對該企業每年近8000萬元的財政補貼。市委、市政府對于哈燃化公司的改制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市委書記杜宇新同志多次聽取改制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市人大主任石忠信、市長張孝廉、副市長叢國章等市領導多次赴大慶溝通、協商有關事宜,與幾家投資方進行了多輪洽談。哈中慶燃氣公司國有股權的成功轉讓標志著哈燃化公司改制工作圓滿成功,更標志著哈爾濱市公用事業國有企業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同時,開創了公用事業國有企業改革的新思路和新模式,并為市其他公用事業國有企業改制奠定了基礎,提供了經驗。
一、整體策劃、分塊改制,哈燃化公司煤炭化工企業無償劃轉中煤集團
哈燃化公司下屬單位比較多,資產規模較大,具有從煤礦、氣化廠到城市供氣的較長的產業鏈,從燃氣生產的上游企業到燃氣供應的下游企業都具有不同的特點,為了穩妥地推進改制工作,必須對企業的現有資源和經營業務進行重新梳理、整體策劃。按照哈燃化公司原有的業務可以相對獨立的劃分城市燃氣和煤炭化工兩大業務模塊,各自的市場特征和經營模式又都具有較大差異,為了改革的順利進行必須采取按上、下游分塊改制的方式進行。我們首先對上、下游企業的資產、債務及人員等進行了分拆,做實企業法人財產,啟動上游企業管理職能,在此基礎上分別對上、下游企業進行招商引資。經多方招商引資和磋商談判,2006年7月4日市國資委將哈燃化公司上游煤炭化工企業以承債方式無償劃轉給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劃轉資產總額39.07億元,負債總額21.84億元,凈資產17.23億元。中煤集團接收上游企業后,將在三年內投資100億元,在哈爾濱形成煤炭生產能力1000萬噸、甲醇200萬噸和烯涇60萬噸的產業規模。
二、設置“金股”、分步實施,哈燃化公司城市燃氣企業成立合資公司
本著“引進資源、引進資金、引進機制”的目標和“產權轉讓、多元持股”的改制模式,下游企業要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進行產權轉讓和資產重組,首先由下游企業與大慶方合資組建新公司,然后按照引進資金和機制的目標,通過對我市在新公司的股權進行減持,引入具有資金和行業機制優勢合作方。經過與大慶方協商確定,由哈燃化公司與大慶油城燃氣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合資公司,公司總股本56,179萬元,其中哈燃化公司以實物凈資產出資27,528萬元,占49%的股份,大慶油城燃氣有限公司以貨幣方式出資28,651萬元,占51%的股份,哈燃化公司下游企業的所有債權債務全部進入合資公司。為保證我市在安全穩定供氣、社會公共利益和職工利益等方面具有實際控制力,合資公司設立“金股”,由市政府持有,在涉及上述問題上擁有一票否決權。2006年9月28日合資公司哈爾濱中慶燃氣有限公司注冊成立。合資公司成立后即呈現了良好的發展態勢,截止2007年5月末,公司實現燃氣銷量1.54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74%;實現銷售收入1.61億元,同比增長3.15%;新發展用戶1.79萬戶,同比增長9%;平均供銷差率8.01%,同比下降11.13%。按照雙方合作協議的約定,合資公司設立后,將用三年的時間完成我市天然氣置換工作,造福全市人民。
三、把持“金”、開放招商,合資公司國有股權減持取得成功
為了盤活國有資產并實現保值增值,引進具有豐富行業運營經驗的產業投資者,進一步提升和增強企業管理運營及融資能力,哈中慶燃氣公司成立后,市國資委要將持有的哈中慶燃氣的49%股權減持到1%。為保證此次股權轉讓的公開、公平、公正,引入符合條件的產業投資者,市國資委作為轉讓方,按照國家及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和程序要求,通過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規范組織,公開操作,做到了招標規則公開、招標程序公開、評標辦法公開,中標結果當場公布。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盡職調查、發標、投標、評標等程序和激烈的競爭后,2007年9月27日哈爾濱產權交易中心宣布中國燃氣控股有限公司中標,受讓價格為47,730萬元。通過此次招標轉讓國有股權,我市可獲得溢價收入近2億元。本次股權轉讓后,我市繼續享有“金股”權力,并通過《委托協議》的方式,授權大慶方行使我市股權中不涉及“金股”事項的表決權。
四、依據政策、安置職工,確保職工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在推進哈燃化公司上、下游企業改制的過程中,市國資委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及協議的約定,積極、穩妥的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對于上游企業職工,按照“人隨資產走”的原則,由中煤集團負責整體接收安置;對于下游企業職工安置,在與合作方及股權受讓方簽定的協議中均作出了明確的約定,由合資公司全員接收下游企業在冊職工,在自愿的前提下與員工簽定不少于三年的勞動合同,三年內不得做經濟性裁員,三年后累計經濟性裁員不得超過原由職工總數的10%等,對進入合資公司職工的工資、內欠、福利待遇及社會保險等事宜作了約定,并將上述內容作為“金股”權力之一,有效地保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同時,按照政策規定對職工改制前的經濟補償金經測算后以予鎖定,并根據鎖定金額提取一定比例的備付金,用于支付比例內經濟性裁員職工的經濟補償費用,解除了職工的后顧之憂,使廣大職工更加擁護改革、更加支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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