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等部門日前聯合下發有關通知指出,禁止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私自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或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和與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企業從事證券投資以外的投資入股。
通知還指出,禁止國有企業負責人違反規定兼任下屬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的領導職務,或者經批準兼職的,擅自領取兼職工資或者其他報酬;禁止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離職或者退休后三年內,在與原任職企業及下屬企業有業務關系的私營、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投資入股,或者在上述企業或單位從事、代理與原任職企業經營業務相關的經營活動。
另外,對國企老總的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實施監管是本次的“重中之重”。通知明確規定,嚴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規定,在與本企業有關聯、依托關系的私營和外資企業投資入股,從事與本人所在企業及下屬子企業有關的有償中介活動等。
據悉,成都市相關部門近期將對市屬國有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取邊清理、邊糾正的方式,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與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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