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以政府文件形式規定國資處置,屬全國首次;
單價10萬以上國資需進產權交易中心交易。 單位淘汰的車輛等物品,不能再隨意作價賣給員工了。北京市財政局12日消息,10月1日起,北京行政事業單位的房屋、機動車、單價10萬以上的國有資產必須進入市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以政府文件形式作此規定,在全國尚屬首次。
進場交易制度本月啟動 北京市財政局:根據《關于加強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工作的通知》,10月1日起,北京市啟動國有資產處置新方式———進場交易制度。
按照通知規定,進場交易的國有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備、設施;機動車等財政部門要求集中處置的資產;單價原值10萬元(含10萬元)、批量價值原值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以及其他另有規定要求的資產必須進場交易。行政事業單位經批準無償調撥、捐贈的資產,涉及國家機密及國家規定的不進行公開處置的資產可以不進場交易。
交易價不得低于掛牌價 在處置價格的程序上,通知要求,經中介機構評估或按照有關規定合理確定拍賣底價,首次掛牌價格不得低于經核準的資產評估價格。經公開征集沒有產生意向受讓方的,再次確定的掛牌價格低于資產評估結果的90%時,由財政部門審核批準。處置資產的最終交易價格不得低于掛牌價格,也不得使用打折、優惠等其他附加條件。
據了解,北京是目前全國首個以政府文件的方式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必須進入產權交易所公開進行的城市。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