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國資委切實加強改制企業黨的建設
徐州國資委切實加強改制企業黨的建設

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9-26
徐州市屬企業改革改制工作已近尾聲。在企業改革改制過程中,部分改制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組織關系尚未轉交到位,在一定范圍內出現了組織找不到黨員、黨員找不到組織的現象。近日,徐州市國資委黨委專門發文,進一步加強改制企業黨的建設、理順改制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組織關系。
一是切實加強對改制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市屬企業改制是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國資委黨委要求企業黨組織必須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加強對改制工作的領導。要組織領導班子和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律、法規,保證在企業改制過程中能夠得到有效貫徹執行;要積極參與企業改制前的謀劃和醞釀,組織人員深入調研,科學論證,保證企業改制的正確方向;要在企業改制方案批準后,采取科學有力的措施,保證企業改制工作的順利實施;要加強對企業改制的監督,督促落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不流失,職工權益不受侵犯。
二是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企業實施改制是一場涉及到產權、職工和機制的重大的變革,必然會在職工中引起一定的動蕩,甚至會引發一些不穩定事件。企業黨組織一定要加強改制過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實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確保職工隊伍穩定。要積極主動做工作,變過去事后“消防員”為事先“預報員”,將職工迫切需要了解的方針、政策以及企業改制方案、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主動向職工講清,使職工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明白自己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做到服務在前、引導在先,未雨綢繆、防范于未然;要真正關心職工群眾,千方百計為職工解決問題,讓職工切實感受到組織的關懷;要建立穩定工作責任制,制定預防和處理信訪突發性事件工作預案,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
三是完善企業改制方案,確保改制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組織關系轉交到位。企業實施改制、破產重組等形式改革時,企業的組織形式將發生變化,企業主管部門黨組織,在制定企業改制方案時,應同步制定企業黨組織的設置、隸屬關系調整等方案,否則改制方案不予審批。企業黨組織要按照黨章規定,根據企業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同步組建、改建或更名黨的基層組織,選配好黨組織負責人,將已改制為非公企業的黨組織按屬地管理原則,轉交給相應的縣區、街道辦事處黨組織。對一些已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的黨員,將其組織關系轉交至社區或現就業的企業,理順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的組織關系。
四是切實加強破產企業黨組織建設,強化破產企業黨員管理。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后,原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應委派組織部門負責人參加清算組工作,指導破產企業進一步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破產時,原企業黨組織如能正常開展工作,應予以保留;原企業黨組織如不能正常開展活動,應成立臨時黨組織。清算組應留用黨務干部參加清算工作,負責破產清算期間的黨員教育管理、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穩定工作。在職工未能安置到位、黨員組織關系未能轉交到位的情況下,不得撤銷企業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