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外派監督工作
青島國資委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外派監督工作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6-28
青島國資委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外派監督工作
一是明確監督機構的職責定位。采取會簽企業上報文件、分析企業財務報告等多種形式,了解掌握企業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發現問題或潛在的重大風險等,及時提交專項報告。二是確保外派監督機構的知情權。及時向外派監督機構通報國資監管重點工作及業務工作,通知相關外派監督機構列席或參加企業整體發展規劃、改制重組、業績考核、企業領導班子薪酬方案等重要會議時,保障其信息渠道暢通,對外派監督機構反映的重大問題,指定相關處室限時處理。三是支持配合外派監督機構依法開展工作。及時向外派監督機構提供有關資料,通報企業重大事項,按規定會簽上報文件,不斷提高監督工作的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