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何建平同志到青島國資委調研工作
青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何建平同志到青島國資委調研工作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6-22
青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何建平同志到青島國資委調研工作
日前,青島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何建平同志一行到青島市政府國資委調研。在聽取青島市政府國資委主任于大江同志和國資委紀委書記王言寶同志關于青島市國有資產監管、市管企業黨風建設、反腐倡廉工作開展情況和青島市國資委第一監事會、青啤集團、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公交集團公司等情況匯報后,何建平發表了重要講話。
一是充分肯定了青島市政府國資委取得的成績。青島市政府國資委自成立以來,一直將企業黨風建設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來抓,有力地保障了國有企業改革成果。同時他也指出,隨著國企改革的不斷深入,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將面臨更加嚴峻的形勢和任務,因此,國資委要提高認識,切實保證國有企業完善的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國資監管工作要進一步完善紀檢制度。按照預防和懲治腐敗的要求,把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與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貫穿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從源頭上杜絕腐敗;要落實廉潔從業規定,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要建立廉潔自律長效機制,不斷完善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民主評議、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誡勉談話等制度;要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推進企業廉潔文化建設,營造依法經營、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勤勉敬業的良好氛圍。
三是要繼續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嚴厲懲處腐敗。要嚴肅查處在商品流通領域嚴重影響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案件;在企業改制重組、產權交易、資本運營、政策性關閉破產和經營管理中隱匿、侵占、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違反“三重一大”規定,擅自決策、擔保,違規進行信用貸款等嚴重失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案件;企業領導人員以權謀私等侵害國家、企業利益和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