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江蘇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5-14
南京:國企老總收入與業績掛鉤
從今年開始,南京市國資委對所屬國有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全面實行經營業績分類考核,企業老總收入與經營業績掛鉤。
對投融資類的經營性企業設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和銷售(營業)收入3項績效指標,對產業經營類企業設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2項效益指標和2項分類指標,由市國資委根據企業所處行業和特點等因素確定。企業負責人的全部收入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組成。根據今年的新考核方法,國資、城建、交通和河西集團負責人每人基本年薪為12萬元;機電、輕紡和化建集團負責人每人每年10萬元。據透露,企業負責人的收入更多來自于績效年薪,而績效年薪的多少直接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
建立和實施重大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對企業在投融資、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過程中,因決策失誤發生財務風險或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扣減企業負責人當年績效年薪;對因決策失誤發生重大財務風險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國有資產損失的,不計發績效年薪。
同時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將企業負責人部分績效年薪作為延期績效年薪,企業負責人任期屆滿或離職時,市國資委根據離任審計結果一次性發放延期績效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