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國資委對市管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實行備案管理
青島國資委對市管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實行備案管理

文章來源:青島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3-27
青島國資委對市管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實行備案管理
日前,青島市政府國資委制定下發了《關于市管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實行備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市管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實行備案管理。
《通知》明確要求,企業投資管理制度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企業內部投資管理機構的名稱、管理構架以及相應職責、權限;企業投資活動所遵循的原則;企業投資活動的決策程序;投資的計劃、預算管理;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論證工作的管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實施中的招投標管理、工程建設監督管理體系與實施過程的管理;股權投資、股權收購和合資合作聯營項目實施與過程的管理;投資風險管理,重點是法律、財務等方面的風險防范和其他可能出現問題的處理預案管理;所屬企業(包括市管企業直接出資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和有實際控制權的其他企業)投資活動的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通知》同時要求青島市各市管企業對現有的投資管理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明確投資決策程序和相應的管理機構,健全投資管理工作機制,并經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青島市國資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