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國資委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完成
杭州國資委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完成

文章來源:杭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7-01-29
杭州國資委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全面完成
為加強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真實反映企業資產質量及財務狀況,杭州市國資委對347戶監管企業進行了清產核資,目前已順利完成。根據清查結果,資產總額為797.57億元,負債總額為501.24億元,少數股東權益為35.77億元,所有者權益為260.56億元,核銷不良資產7.5億元。
為保證清產核資結果的全面性、準確性和真實性,杭州市國資委成立了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國務院國資委《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等有關規定,制訂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工作規程,從制度上規范了清產核資工作。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做到公開透明、規范有序。清查采取企業自查與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相結合的辦法,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由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并對資產損溢提出鑒證證明,最后由杭州市國資委對企業申報的資產損溢進行復核,對資金核實結果進行批復。對經批準核銷的各項不良債權、不良投資及實物資產損失,統一劃轉到杭州市陽光資產處置有限公司,并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繼續清理和追索,避免國有資產流失。通過此次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摸清并核實了企業分布和資產狀況,為國資監管打下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