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島《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
河北秦皇島《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

文章來源:河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6-10-19
河北秦皇島《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出臺
經過兩年多的醞釀、論證,《秦皇島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經市政府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9月份正式出臺。
《秦皇島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既準確地把握了國家及省國資監管的精神,又緊緊貼近市國有企業及國有資產的現狀;既強調要保證出資人職責到位,又防止職能越位;既突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又以本市總體規劃為綱,確保國有資本有進有退,為全市經濟大局服務。與國務院國資委和省國資委有關辦法相比,主要有四個不同之處:
一是明確了秦皇島市國有資產的管理實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 兩級管理體系。
二是明確了縣區根據需要由原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或成立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對國有資產進行經營管理,市國資委對縣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業務進行指導。
三是根據市國有資產布局及現狀,提出了市國資委的監管范圍為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在監管范圍的確定上,提出了“兩步走”的目標。
四是明確了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地位和所承擔的相應職責、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