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國資委對產權交易中不正當交易行為作出部署
山東國資委對產權交易中不正當交易行為作出部署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6-09-12
山東國資委對產權交易中不正當交易行為作出部署
近日,山東省國資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下發通知,要求省管企業和市國資監管機構自9月初至10月底,分別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實施以來所屬企業和管轄范圍內企業產權交易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檢查企業國有產權轉讓進場交易情況、轉讓過程的規范情況、管理層受讓情況的合規性和維護企業職工合法權益情況。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根據錯誤事實、情節輕重、影響大小,以及認識態度等區別處理。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雖有問題,但能主動說清并認識錯誤的,可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拒不自查自糾、掩蓋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