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對省屬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山東對省屬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6-09-06
山東對省屬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山東省政府近日召開省屬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領導小組部分成員單位協調會,研究省屬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會議確定:中小學人員移交按照“整建制”移交的原則,對專職從事普通教育教研工作的機構,納入移交范圍,人員以2004年底實際在職和離退休教職工人數為依據;對2004年底前,先期接收省屬企業辦中小學的市政府,以當年政府與企業簽署的移交協議為依據,由省財政從2008年起通過轉移支付形式補助三分之一,在先期移交中小學時已經離退休且仍留在企業的離退休教師,納入移交范圍;移交人員工資和養老金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原企業實際工資性收入高于套改后地方同類人員工資性收入的部分,留給移交機構進行再分配;中小學移交時以現狀和實際占用資產為依據,實行無償劃轉。會議要求,省國資委、財政廳、人事廳(編辦)、教育廳、勞動廳按照此次協調會研究確定的事項,聯合下發《關于省屬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的補充通知》,以加快分離辦社會工作進程,爭取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