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成都日報 發布時間:2006-05-18
成都國企老總考核分數決定薪酬任免
16日,成都市屬國有企業2006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簽訂儀式在成都市委禮堂舉行。根據日前正式施行的《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今后對國企經營者的管理都將實行年度考核與任期考核、考核結果與薪酬和任免掛鉤的考核制度。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為D和E級的企業負責人,除根據考核分數扣減績效年薪外,將根據具體情況,提請有關部門對其工作進行調整或不再對其任命、續聘。
在15日的簽訂儀式上,成都市商業銀行、成都建筑工程集團公司、成都工業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作為首批企業,率先在《2006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上簽字。按照經營目標測算,這3戶企業年度實現利潤總額將比上一年增長12.3%。這也是市國資委成立以來第一次以出資人身份與所屬企業經營者簽訂經營業績考核責任書。
據悉,通過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切實與企業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掛鉤,對于有效解決目前國有企業普遍存在的“任命沒有任期,任期沒有目標,目標沒有考核,考核沒有獎懲”的問題具有重要的作用。
據了解,根據工作安排,今年納入考核范圍的企業共24戶,除了已經簽訂責任書的3戶企業外,其余的將在本月內基本完成企業經營業績責任書的簽訂工作。
根據日前正式施行的《成都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將通過制訂考核目標、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目標管理動態監控等方式,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的獎懲、任免掛鉤。
具體的考核范圍原則上是市政府確定的市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目前,市國資委直接監管的企業30戶,今年納入考核范圍的企業24戶。在考核指標上,則分別設立年度考核指標和任期考核指標兩類。年末,按照《考核辦法》,依據企業財務決算數據及綜合指標完成情況,形成業績考核綜合得分,并按得分將考核結果分A、B、C、D、E五個等次。
《考核辦法》規定,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成都市企業負責人薪酬的構成分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特別獎勵三個部分。其中,績效年薪按照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級別及考核分數確定,最高不超過基本年薪3倍。績效年薪實行分期兌現,60%經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經營考核結果并經任期或離任審計后,延期到連任或離任的第一年兌現。
在當前起步階段,首先確定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逐步建立起以考核和薪酬管理為核心的“嚴約束、強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