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在滄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完成
第二批中央在滄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完成

文章來源:河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06-04-25
第二批中央在滄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完成
2005年5月份,對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公司的中學和小學的人員、資產及經費情況進行了審核、對帳。經過核實,國家財政部對移交學校的轉移經費基數進行了批復。2005年底,組織市、區相關部門對移交機構的人員、資產情況進行了移交前的核準確認。根據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與河北省人民政府簽定的《全日制普通小學移交協議》,市分離辦擬訂了《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公司自辦普通中(小)學移交協議》,對移交范圍、人員、資產、經費補助以及交接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均做了詳盡的說明。《移交協議》已通過會簽的形式征求了市財政局、市教育局、新華區教育局和新華區財政局意見。經市政府同意,組織市教育、財政、人事、勞動和新華區的相關部門及十三化建的主管領導正式簽署了《移交協議》,這標志著第二批中央在滄企業分離辦社會工作圓滿完成。本次移交共涉及人員147人,其中在職82人、離退休65人;移交資產499萬元,中央財政轉移經費基數每年468萬元。《協議》簽署后交接雙方將抓緊辦理各項移交手續,包括移交單位名稱核準、房產土地產權的變更登記、人員編制的核定、增人計劃的落實、轉型工資的套改和兌現、社保關系的接續等各項工作。